[导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以及苏学位办【2020】21号文件要求,将对2018-201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和2019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二、结题内容
1.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3.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依据课题管理办法,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进行结题工作。
2.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于11月20日前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PDF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njnu_pyb@163.com,同时将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纸质版报告书(或延期申请)交至笃学楼308。研究生院集中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并返回盖章页的扫描件给课题主持人进行网络填报。
3.本次结题工作使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s://jsxw.jse.edu.cn/)进行填报。所有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登陆平台上传学校签字盖章后的PDF 版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申请延期的课题主持人登陆平台上传学校签字盖章后的PDF 版延期申请。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 年11月30日,请各课题主持人及时上传结题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原则上2018年的所有立项课题应于2020年结题。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2019年立项重大委托课题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于2020年结题,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 年(需附情况说明)。延期后仍无法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3.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4.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5891790。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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