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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0-10-11 来源:未知 分类:
199 作者:苏聪

[导读] 各教育硕士培养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

  各教育硕士培养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附件1),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现面向我校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学院征集教学案例,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按照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编写案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本届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教师,不接受学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本届征集工作面向我校所有教育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根据近三年国内教育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

  3.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对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4.完整的文字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途;

  5.应为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四、案例征集程序与评审工作

  1.教学案例评审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涉及“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和文稿质量”三个方面。所有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严格遵照统一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2.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3.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请各相关学院对本学院教师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教育专业学位每个领域应至少推荐一项,具体推荐数详见附件2;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并向教指委择优推荐。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

  5.教指委将组织对上传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通过教指委评审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学校将对被收录的案例予以奖励,请教育专业学位各领域所在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教学案例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PDF格式);

  2.案例汇总表纸质版(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word格式);

  3.作者授权书纸质版。

  纸质版材料请送至研究生院907室,电子版请发至yjszyxw@yzu.edu.cn。联系人:张丽康,联系电话:87971863。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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