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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2-20 来源:成教网 分类:
62 作者:苏老师

[导读]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协议书》规定,现将2020年度“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协议书》规定,现将2020年度“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金额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药学院全日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硕士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10名。

  资助金额:2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4.家庭经济困难;

  5.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学院评审结果(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材料后,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 相关学院1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01,电子材料发至nidan@njtech.edu.cn,联系电话:58139197)。

  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各单位评审工作报告,报告需体现各单位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审工作记录、评审依据、公示情况等(纸质版)。

  (2)《“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3)《“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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