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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0-11 来源:未知 分类:
75 作者:苏聪

[导读] 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

  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双盲评审对象

  本次双盲论文评审对象为所有2020年12月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士、硕士人员须于9月21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须先由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海外留学生、同等学力学生可填写系统外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学院汇总系统内外申请信息,于9月23日前将申请信息汇总表(包括系统内申请和系统外申请)电子版发至xwypy@yz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907室。信息汇总表报送后不得再追加人员,研究生院也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

  2.研究生院确定抽检名单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及学院在系统中和系统外所提交的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随机抽检和跟踪抽检,于9月底前确定学校抽检论文名单并公布。

  3.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于10月14日前提交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及相关双盲送审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申请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提交申请之前经过学院组织的预审或预答辩。

  2.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相似度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3.盲审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封面格式(附件2),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作者自述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也不得出现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论文格式参照附件3。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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