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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9-06-13 来源:未知 分类:
59 作者:驰宇教育

[导读] 相关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13〕4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

  相关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13〕4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通过我校2019年(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核、盲审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方可参加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2019年(上半年)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学院具体要求自行组织安排。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6日

  相关学院组织学位申请人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相关学院选聘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原则上不可随意变动),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1名企业专家,并且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2/3以上成员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附件2),并于5月26日前将附件2材料汇总,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化学工程学院)主席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2. 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8日

  学位申请人根据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书》(附件8)个人信息部分并一式五份正反打印,于5月26日前递交所在学院。

  相关学院于28日前将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5份)以及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书复印稿(2份)送达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并请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书。

  相关学院制定《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3),并以海报形式予以公布。

  3. 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10日

  学位论文答辩小组召开答辩报告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状况作出评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及表决情况表》(附件4)。秘书全程记录答辩情况,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5),并汇总答辩评分,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附件6)。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作出决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附件7),提请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4.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2日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学院须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附件6)、《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附件7)上报研究生处(逸夫楼1212西)存档,其余答辩材料由相关学院存档。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化学工程学院)填写、审核《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9),并于6月12日递交研究生处(逸夫楼1212西)。

  5. 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

  研究生处整理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将符合授予学位资格的同学提交至学校学位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重视我校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淮工院〔2013〕49号)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

  四、答辩费用说明

  学位论文答辩费为100元/生,答辩秘书费为50元/生,从导师的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二次论文答辩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陆中会老师联系,电话:83559115。

  研 究 生 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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