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及《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校优秀博士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及《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申报名额
(一)每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推荐1篇博士学位论文(跨院招生和培养的一级学科点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篇);独立二级学科博士点推荐1篇博士学位论文;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跨院招生和培养的硕士一级学科点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篇);独立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每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类别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分领域招生和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点可按领域各推荐1篇)。
(二)每个学位授权点由学校择优推荐1篇申报省优。
三、遴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学院导师组织学位获得者申报,原则上申报者答辩前论文盲审结果应包含2个及以上的A,学术学位获得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论文参评申报前有与选题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专利发明、新技术转让等成果。申报者填写《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和《优秀论文推荐表》。
(二)学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篇论文请3位专家(需有1位及以上校外同行专家参加评审),跨学院的一级学科由点所在学院统筹组织(相关学院参与)。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充分参照论文评审专家意见,注重学位论文本身的创新性和质量,讨论后确定本院推荐人选。学院按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填写《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跨学院一级学科需排序(序号即排名顺序)。
(四)学校审定。学校审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者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电子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5月29日下班前发送学位办,除《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以外,其他材料以每个学位点为一个文件夹,具体内容如下: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命名为“单位名称+学科(专业类别)名称+题目(不含副标题)”,论文按盲审格式,通篇均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2.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四)纸质材料报送:各学院于2019年5月30日下班前将《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留存备查。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2优秀论文推荐表.docx
附件3专家评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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