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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7-22 来源:未知 分类:
170 作者:刘老师

[导读]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座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3200亩新校园依水而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热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座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3200亩新校园依水而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热诚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简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医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时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取得境外学历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经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除125100工商管理、135108艺术设计外,其他专业均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专科毕业后2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一)中第4项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到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三、报名、考试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以及设计学院和数字媒体学院以下专业的考生应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序号 报考的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03设计学院 130400 美术学
2 130500 设计学
3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4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5 016数字媒体学院 1305Z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及理论
6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均须在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缴费、采集本人图像等。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初试时间地点

  2013年1月5日至6日,具体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确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思想品德考核,详见复试办法。

  五、调剂

  各专业(领域)是否需要调剂,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我校校医院,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文件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合格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均参考2012年的录取数,2013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初试以外的本科阶段主干课两门。

  ■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无锡市解放东路866号,联系电话:0510-82705476)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编:214122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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