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教学活动的积极性,现决定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进行绩效奖励。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教学活动的积极性,现决定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进行绩效奖励。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有关教师,做好各类获奖的申报工作,并对本院获奖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主要是指我校教师指导研究生在国家级、省级研究生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所获奖项。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1.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2.学科竞赛奖励范围是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各专业学会(省级以上)主办的各类竞赛,主要包括:“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以及其他一类、二类学科竞赛。
3.各类获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奖者)必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在同一学科竞赛中,指导相同学生获多级别奖项,取最高级计算;同一教师指导不同学生获多项同等级奖项,“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国家级
奖项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最高级别奖项直接累计,其他竞赛获奖第2~3 项每项按1/2项计算、从第4 项起每项按1/5 项计算。
二、奖励申请程序及要求
1.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申请,团队项目由第一获奖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统计,避免重复统计。
2. 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存储为jpg格式,按要求进行命名(要求见附件3)。
3.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和获奖证书的电子稿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4.学院对上交的证书电子稿统一进行编号、汇总。
5.研究生院汇总、审查后参照《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
暂行规定等文件的通知》附件3中“研究生教学工作奖励业绩点”进行认定并报送人事处。
三、统计工作进度安排
请各学院将本文件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并认真做好初审和汇总工作,于2020年11月5日17:00前将获奖证书电子稿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1-2,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85427767,办公地点:老图书馆319室。
附件:
1.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指导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报表
2. 教师指导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
3.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统计规则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3: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统计规则
1.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文件名以“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申请人+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命名,如:
“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教师B-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三等奖.jpg”。
2.学院汇总、编号规则:学院名称+奖项类别+流水号+教师/学生姓名+奖项(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如
“机电院-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1-教师B-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三等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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